三峡能源河北故城县5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51100120255 )
项目所在区域:河北故城县西南部西半屯镇和建国镇
1、招标条件
本三峡能源河北故城县50MW风电项目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集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故城县发电公司,本项目已拥有招标条件,现招标方法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能源河北故城县50MW风电项目坐落于故城县西南部西半屯镇和建国镇,海拔高度在30m~50m之间,场址中心距离故城县约21km,距离衡水约64km。项目规划装机容量50MW,设计安装8台单机容量为6250kW的风电机组(混塔)。风电机组通过箱变升压至35kV,然后通过2回35kV电缆连接至35kV架空线路送至35kV开关站。风电场拟配套建设一座35kV开关站,配置7.5MW/15MWh储能电池。使用两段单母线接线,新建两条单回35kV线路接入大唐升压站低压侧,新建35kV并网线路长约2x5km(具体长度以线路专业实质测量为准),最后接入系统方法以接入系统设计及其审察批复建议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风电场区、35kV集电线路、35kV开关站(35kV设施、SVG、储能装置等)、开关站至大唐升压站35kV输电线路全部勘察设计(含风机基础设计),全部设施(不含储能集成系统、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塔筒)和材料采购提供,全部建筑(包含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等)、装饰装修、安装及调试工程、涉网性能测试,水保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包含临建设施),全部设施材料的到货验收及保管,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品质保障,工程水平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提供与有关的技术资料整理,配合业主办理建设手续、用地手续、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征地等,并承担全部有关成本,投标人负责本工程完整的数字化出货及推行服务。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指标和需要”。
本标段与大唐升压站标段界面划分:土建工程以升压站围墙为界;安装工程以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室高压开关柜下接口处为界,电缆终端及其安装包括在本标段范围内。
2.3工期需要
计划于2025年4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公告为准),2025年12月十日前拥有首批并网条件,2025年12月31近日拥有全容量并网条件,2026年3月30近日全部完工,2026年6月30近日完成移交生产验收。
工程水平需要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电网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有关规范的需要。
3、投标人资格需要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需要(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注:岩土工程专业甲级须包括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测试监测全部3个分项资质)及以上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备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承试四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
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说明:联合体参与投标时,各方资质需要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确定。
(2)营业额需要:满足以下两种营业额之一(须提供合同文件、业主完工证明或全容量并网证明或项目评定书或工程移交证书或竣工报告扫描件等证明材料,材料中须体现项目规模及具体工作内容,合同证明材料须体现盖章及合同签订时间等信息,项目若只不过首批并网不计为已完工营业额):
①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1个50MW及以上容量的作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已完工陆上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营业额。
②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单位具备至少2个50MW及以上容量的已完工陆上风力发电项目施工图阶段设计营业额;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单位具备至少2个50MW及以上容量的已完工陆上风力发电项目施工营业额。
说明:若联合体投标人提供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营业额,以联合体成员在该营业额中承担具体工作和在本项目承接工作联合认定(以合同文本等证明材料及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为准)。
(3)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备至少1个50MW及以上已完工的风电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任职历程(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完工证明(业主完工证明或全容量并网证明或项目评定书或工程移交证书或竣工报告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及有关营业额合同证明文件等材料,且材料中须包括项目规模及具体工作内容等信息)。
(4)信誉需要: 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价格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联合体各方专业范围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确定。
(5)财务需要: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25年、2025年、2025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3.2本次招标同意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越3家(含牵头方)。联合体各方不能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能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
3.3投标人不可以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得
4.1 获得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9时整至2025年3月19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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