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机电设施招标公司受新华通讯社福建分社 委托,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华通讯社福建分社2025-2028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提供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字:新华通讯社福建分社2025-2028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624-251365414
项目联系方法: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1-28366561
采购单位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新华通讯社福建分社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仓山区建新中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法:联系人:邬先生 电话:0591-87381538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福建机电设施招标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张先生05912836656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723室
1、采购项目内容
新华通讯社福建分社2025-2028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答疑纪要(第01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新华通讯社福建分社2025-2028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624-251365414)有关事情答疑如下:
1、事情1、招标文件评分部分:
13、项目经理。该项违反了《政府采购法推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2、事情2、招标文件评分部分:
14、修理主管。该项违反了《政府采购法推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3、事情3、招标文件评分部分:
15、保安主管。该项违反了《政府采购法推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4、事情4、招标文件评分部分:
16、保洁主管。该项违反了《政府采购法推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5、事情5、招标文件评分部分:
19、事务管理员。该项违反了《政府采购法推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以不适当的条件对提供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6、事情六,招标文件评分部分:5、企业荣誉.该项违反了《政府采购法推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7、事情七,招标文件评分部分:
10、诚信经营。该项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方法》(财政部第87号)第五十五条关于“资格条件不能作为评审原因”的规定。与《政府采购法推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部分与采购项目设置的具体特征和实质需要相适应、与合同履行成效有关,没有差别和歧视待遇。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实行。
特此公告。
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同时,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新华通讯社福建分社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机电设施招标公司
2025年4月28日
2、开标时间:
3、其它补充事宜
4、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